• Facebook
  • RSS Feed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適用勞基法反而殺了兼任教師?

沒有留言:
 
現在全職兼課的老師都在私下互相詢問:你有被排課了嗎?有被通知了嗎?「真的是太沒尊嚴了……」爭取多年,勞動部終於預告兼任教師將於一七年八月適用《勞基法》,但沒想到,這卻成為惡夢的開始。都還等不到隔年,許多老師已經丟了工作。



「我有同事已經被趕走了,可能再一個學期就輪到我了吧。」在四所大學擔任兼任教師的鄭老師無奈地說。時近年末,卻有許多大學的兼任老師不知道明年的工作有沒有著落,高教工會理事、世新大學通識中心兼任講師郭耀中也提到:「平常都是在十二月左右會來問下學期的課程規畫,但剩下一個禮拜就月底了,(學校)還是沒消沒息。」

公立學校正在看私校怎麼做

爭取多年,不受《教師法》保障、也不適用《勞基法》的兼任教師權益終於有了轉機。二○一六年十月,勞動部預告兼任教師將於一七年八月適用《勞基法》,沒想到,這卻成為惡夢的開始。都還等不到隔年,許多老師已經丟了工作。


原來,並非全國四萬六千多名兼任老師都能受《勞基法》保障,只有一萬三千多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才適用。在勞動部發函預告後,各個學校開始調查學校內的兼任教師身分,高教工會卻接到檢舉: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們紛紛接到不續聘通知,甚至有學校要求教師提交「在職證明書」,否則就不續聘。


「這種狀況就是逼老師造假,想辦法弄出一張有其他工作的證明,否則就得走人。」超過二十年經歷的兼任教師徐文路指出。十一月底,接獲抗議的教育部回應,學校不應該因為納保而不續聘,表示會與學校溝通,並編列六千萬元預算協助調適。但直至十二月,高教工會還是持續接獲檢舉。


「如果教育部只看學校的紙本作業而不徹查,倒霉的一定是兼任老師。」徐文路提到,學校可以宣稱要調整課程,或用各種不適任原因,「正當」地不續聘教師,「而且公立學校正在看私校怎麼做,如果教育部都不擋,說不定之後連公立學校都開始仿效。」


這不只是教師多年爭取的權益落空,還將讓原本就惡劣的教育勞動環境更崩壞。


鄭老師指出:「我工作的某個學校單位,排定下學期課程時,已趕走超過四成的兼任教師,在下學期會直接廢掉整個學群的課程。這個學群,只有一位專任,卻有八位以上的兼任老師。」那解聘的人力如何補足?他舉例,讓專任老師超鐘點上課、改聘短期任用的專案教師、讓職員兼職上課,都是現存解套方式,估計在大量兼任老師離開後會更普遍地發生。「學校甚至不用額外給鐘點費,就當作評鑑積分逼迫老師接受。」

兼任教師早已是教學現場主力

按照高教工會評估,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後,六%退休金、寒暑假的勞健保金額加起來,學校聘一位兼任教師每個月需多花四六五元,「這還僅僅是合理而已。」徐文路指出:「十五年來,教育部放任學校大量增加兼任老師,省下大量的人事成本。現在教師只是爭取最基本的權益,學校卻連這樣都不肯,忘記過去是我們犧牲自己來幫學校省錢。」


身為權益孤兒的兼任教師,不但寒暑假期間的勞健保會中斷,還無假可請,連最基本的產假、喪假、病假都沒有。鄭老師也舉例,「有人父親過世,開車回南部奔喪,一早又趕回學校上課,整個晚上都在高速公路上奔波;要生小孩的得自己花錢請代課,請不到的連生病都不敢,就算登革熱發燒都要撐著來上課。」


「假設今天一位補習班老師,想去便利商店堅持打工多賺點錢,難道便利商店就不讓他適用《勞基法》?不會啊!那老師為什麼要接受這種差別待遇?」徐文路認為,關鍵就在「切割適用」,若不分具本職與否一體適用《勞基法》,學校就不敢任意解聘,因為原為「補充性質」的兼任教師,已經變成教學現場的主力。


據高教工會統計,全台大專校院的兼任教師人次已經超過四萬六千人。甚至有許多老牌知名大學,如高師大、東海、世新、輔仁、東吳等校,兼任教師都已超越專任教師,比重最多高達六五%。且據監察院在一二年所做的調查報告,有超過五成的兼任教師為四十五歲以下青壯年,這些都與教育部過去宣稱兼任教師為補充性質、為退休教師或「具本職」的情況相悖。


過去十五年間,大專校院學生人數成長十四萬人,專任教師增加六五○○多人,兼任教師卻增加了一萬九千人,成長幅度高達七成。「兼任老師便宜好用,只要給幾個小時鐘點費,任意解聘也不需負擔任何責任,還能符合生師比,何樂而不為?」郭耀中諷刺地說。

教育部:會持續追蹤,保障權益

但高教司專委王淑娟認為,兼任教師是「人次」,專任教師是「人數」,單比數字不公平。若以成長比率比較,「這十年來,我們有各項計畫鼓勵學校聘用兼任老師,讓課程更豐富,會增加是自然的。除非大幅減少專任老師,用兼任取代專任,才是畸形。」


「這幾年,學校都不開專任缺了。」徐文路與妻子都是兼任教師,純靠鐘點費吃飯,一年扣除掉寒暑假,只有九個月的收入,若要撐起一個家庭,「至少要兼二十小時的課,而這樣月收入還只有四萬元。」沒有年終、三節獎金,一周內為了上這二十堂課,必須跨校、跨縣市四處奔波的交通與住宿成本,都還沒算進去。


「想考專任的想法從來沒有斷過呀。」但對現今已四十七歲的徐文路來說,專任教師是一道愈關愈小的窄門,「我們的學術表現是奠基於二十個學分的兼課,哪有時間做好研究?學術沒有頂尖表現,加上年紀大了,距離退休年齡愈來愈近,更沒有學校願意收。」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表示,會切割適用,是因教育事業牽涉國家資源。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只能先保障比較需要照顧的人,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本身已有相關權益保障。


針對不續聘現象,李秉洲提到,目前只先要求學校暸解兼任教師具本職與否之情況,可能學校詢問過程造成老師緊張。檢舉的部分教育部都有掌握,有些是因教學評量分數不足、教學品質欠佳、系所開課調整都是原因,並非完全是《勞基法》適用問題。他也強調:「學校的回應我們也不是照單全收,教育部會持續追蹤,並要求學校不應用具本職與否當作不續聘標準。」


教育部目前也預計編列六千萬元補助,讓學校依據聘任人數實核,但實際補助比例就要看總申請人次。李秉洲也指出,未來會透過各項政策工具,如利用獎補助款或行政監督機制,要求學校回歸教學品質做合理調整,降低兼任人數。

尊嚴完全遭到踐踏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則認為,沒有「雙重保障」的問題,「一份工作就是要有一份保障,白天的雇主不會幫晚上的雇主付加班費啊。」她也提到,《勞基法》過去有好幾波擴大適用的案例,判斷基準只有:是否屬於雇傭關係?適用《勞基法》是否窒礙難行?看不出來為什麼兼任教師不適用。


原以為是勞動條件改善的轉機,差別式的適用卻讓兼任教師陷入失業危機。鄭老師也提及同事間的惶惶不安,「大家都不知道學校到底想怎樣,跟行政人員熟的,也只得到委婉的一句『下學期有些人沒有(課)喔』,那到底誰有?誰沒有?對於全職兼課的老師來說,少一份工作,對生活都是極大的衝擊。現在也只能私下互相詢問:你有被排課了嗎?有被通知了嗎?」鄭老師感嘆:「真的是太沒尊嚴了……」


(原文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