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
  • RSS Feed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八年都更官司夢醒:許素華

沒有留言:
 

十一月中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上,蔡總統拍板全力拚都更,對許多老舊住宅欲更新住戶而言,如美夢成真,但都更美夢也可能變成惡夢,對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都市更新基地上的居民來說,怎樣也沒料到,原以為是救世主的都更,卻落得自己無家可歸。


  「下次來的時候就要拆了喔。」十二月一日,法院強制執行人員拿著筆錄給當事人許素華核對,這裡是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都市更新基地,一樁拆屋還地案的最後履勘。法院一行人陪著拄了根拐杖的許素華,站在她家樓下的廟前聽她話說從頭,叨叨絮絮說著自己如何被詐騙,這塊三千多坪的土地如何被盜賣,以至於被都更「滅村」。

一坪換一坪成了「芭樂票」

住在廟宇上方的許素華,八年來捍衛的是一間十二坪斗室,堆滿雜物,通道只有一人能通行。許素華任職於圖書館,目前仍單身,因小兒麻痺不良於行的她,交通工具是一台老舊腳踏車,協助她每日往來於工作場所與家中。

「許小姐,我們有看過資料了……」,只見法院的人一再打斷提醒:「這妳在法庭上陳述過了,對不對?」並努力將履勘程序完成。不是每個人都有耐性聽許素華一再重複她的故事,畢竟這個話說從頭,得一路回到清朝乾隆三年神明「舍人公」來台。

不過讀者不需要「穿越」到那麼早。值得注意的是,許素華的故事倒像一則警世預言,給十一月中才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上拍板全力拚都更的總統蔡英文一個提醒。對許多老舊住宅的住戶而言,都更是一個極好的消息——就像這裡的住戶們原本也這麼期待。但怎樣也沒料到,原以為是救世主的都更,卻落得自己無家可歸。

大同南路都市更新基地總共有三一四七坪土地,分成甲、乙、丙三區。從建設公司取得土地以來,已經換了三家公司,僅有乙區成功進入都更程序,甲區還在打官司,丙區僅剩許素華一戶。問題的癥結,是這塊基地有超過九成土地來自「神明會」。

神明會最早來自渡海來台的先民,因供奉特定神明而建立組織,約定俗成,當初付錢買進土地的居民都知道只能取得地上權,無法完成過戶手續,包括許素華的外婆。

但家屋日趨老舊,窄小的巷道缺乏安全措施,多數居民又因沒有權狀,改建困難,「所以我們一開始聽到政府要來都更,才二話不說答應。」現居甲區的許先生提到二○○三年彷彿以救星之姿降臨的台北縣蘇貞昌政府,願意以一坪換一坪的方式進行公辦都更。

住戶一夕之間變成占有戶

不過,隨著台北縣政府改朝換代,一坪換一坪成了「芭樂票」,居民這時聽信社區內一名積極力倡自辦都更的男子,願意協助爭取更好的福利。大多數居民簽下聲明書,放棄公辦都更,政府的角色於此退場。

但在當地居民懷抱著都更美夢,卻突然接到法院寄來的信,發現被承辦都更的建設公司告了。

原來,清朝隨著先民落腳於三重的神明「舍人公」,後來被轉登記為「祭祀公業」。祭祀公業與神明會不同的是,神明會以神明為主集結信徒,祭祀公業則是以家族為本,「明明是一尊神明,三重市公所為什麼會讓它登記成以家族為本的祭祀公業?」這是許素華的第一個疑惑。

律師詹文凱指出,祭祀公業的另一個不同,是土地可以買賣,但須經派下員全體同意,非常不容易。但當時的祭祀公業管理人林東卿因為欠錢,將土地拿去抵押,後來無法還錢,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三千多坪土地便遭拍賣,而住在上頭的住戶一夕之間變成占有戶。

這塊土地經拍賣後多次轉手,落到了現在的推行自辦都更的圓富建設手中。對建商來說,這是它循合法途徑取得的土地,過去的土地取得是否有爭議,全與它無關。

而當初抵押土地、轉登記為祭祀公業的神明會呢?林東卿早在一九九三年就被判決偽造文書定讞,但三重市公所卻直至○八年——正好是圓富建設完全取得拍賣土地所有權之後——才撤銷登記。

就這樣,只認產權的法院,再加上許素華的房子當初未按圖施工,使用到一小塊國有土地,她的官司接連敗訴。就算曾獲得社會關注暫緩拆除,最終,還是到了迎接強拆的那一天。

對許素華來說,家已不再是家,「我現在一醒來就出門工作,或是找咖啡廳點杯飲料待一整天。待在家裡一秒都覺得難受,每天就是回來睡覺而已。」從一個市井小民,自學法律,口中叨念的不是土地盜賣案的細節、就是艱澀的法律文字,幾乎逢人就訴苦。許素華堅持查明真相,不願接受安置的決定,也讓她與家人產生間隙。

「你懂我為什麼不接受安置嗎?」許素華亟欲獲得認同。若看幾年前記者訪問她的文章,她動不動把輕生掛在嘴邊;而隨著不斷追查,手中掌握的證據愈來愈多,揭發真相已成為支持她繼續活下去的力量。即使圓富建設後來終於提供了異地安置方案,許素華卻不願意接受,「如果我同意,我們就變成土地盜賣案的代罪羔羊了。」

最高法院檢察署回覆成最後曙光

「她這八年真的不是人過的,好像活著只是為了正義而已。」甲區的詹小姐常常來聲援許素華的抗議,「我覺得,非法行為最終還是要有一個懲罰,不然太不公平了。」他們希望,政府能協助檢調釐清這樁土地盜賣案的責任歸屬,追討土地盜賣款一億三千多萬元,將當初拍賣掉的土地買回,還給當年購地的居民。

由於舍人公祭祀公業登記已被撤銷,導致面積最大、進度最慢的甲區,還有九四七坪土地仍登記在神明會下。目前神明會已無人管理,居民也與建設公司進行拆屋還地的訴訟,丙區的許素華成為甲區住戶仰賴的最後一堵牆,「如果她擋不住,我們大概也不用想了。」許先生說。

窮盡了管道,仍不知如何自救

「最高法院有回覆喔!你們認得檢察總長顏大和吧!」許素華拿出公文,對著來履勘的執行官說。寄給各個單位的檢舉函,只獲得最高法院檢察署回覆,並發交給新北地院,寫著「已詳述疑涉犯罪事實,應發交管轄之貴署辦理」的字眼,成為許素華的曙光。

再審還有機會嗎?誰也說不準下一個八年能不能還許素華清白。諷刺的是,最初她在艱澀的法律用語之中迷失,開始自學希望自保,直到今天,已能用法律人語言侃侃而談,然而卻窮盡了管道,仍不知如何方能得救。在她心目中黑白分明的法律,卻解決不了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明明從頭到尾被騙的都是我,為什麼最後是我被趕走?」

像是一場極致的諷刺劇,在這個「被滅村」的都更案基地旁邊,座落著為實現居住正義的三重青年社會住宅。許素華說,如果最後真的拆了,她也不會搬走,就租一輛三輪車,拉著一個可容身的貨櫃,睡在社會住宅的停車格吧。

附記:
律師: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

「神明會、祭祀公業土地產權複雜,但我是第一次碰到這麼特別的案例。」律師詹文凱指出,由於土地當初以拍賣方式轉手,之後取得的人都擁有合法權利,讓這個案子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

由於法律上居於弱勢,過去自救會主打建商明明有申請容積獎勵安置違建戶,卻還是用訴訟方式將違建戶趕走,不符獎勵目的。後來建商終於願意提供個案安置,許素華卻認為自己終於釐清真相,若接受安置,等於默許了土地盜賣案的正當性。

此個案偏偏還遇上太多「完美時機」。例如台北縣政府當時只顧著推都更,卻未告知居民他們的土地正遭法拍;而偽造文書登記成祭祀公業的神明會,明明判決早已定讞,三重區公所卻「拖」了十五年,直到建商完整取得土地產權後,才撤銷登記。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表示,雖《祭祀公業法》有註明登記時限,但沒有規定過了期限就不再受理,所以現在都還能再持相關佐證資料繼續登記。而審核的權限在鄉鎮市公所身上,若登記程序有問題,需要透過訴訟程序處理,原則上,行政機關不可能自己發現,逕行撤銷。

新北市政府過去也多次表示這屬私權糾紛,無法介入。詹文凱提醒,地方政府審查祭祀公業的土地清理及登記,「有些地方嚴格到不合理,有些地方鬆到不合理,標準不一。就像此案中,舍人公明明就是神明,公所怎麼會讓它登記為祭祀公業?既然政府有把關程序,就該好好把關。」

(原文刊載於新新聞周刊)

延伸閱讀:台北、女人、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